为组织开展好这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评议工作,扩大民主参与度,提高评议质量,保证评议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两个部门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请于9月10日前,通过电话(84688929、84688931、84688935)、邮箱(gyrd123@sina.com)或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小组反映。
特此公告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