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早上6点多钟,蝶园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一位渔民在湖滨大堤整理渔网时,发现一只似狗非狗、像猪非猪的动物,报警请求处理。随即,民警赶到事发地点了解情况,并通过电话向市林业部门请求野生动物鉴别。市林业站工作人员通过民警提供的信息,认定渔民捕到的动物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江苏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猪獾,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渔民在民警的劝说下将猪獾放生。
据介绍,过去我市境内猪獾、狗獾比较多,它们喜欢打洞,威胁大堤安全。只要在湖堤、运河堤发现狗獾、猪獾洞穴,我市都要千方百计堵塞。国家有专项资金、专门技术方案,而且在防汛大堤上捕杀它们,不犯法、不治罪。随着防汛大堤的硬质化,人员活动频繁,现在大堤很少发现狗獾、猪獾。市林业部门提醒大家,狗獾、猪獾都是国家野生保护动物,不在特定范围内,随意捕杀都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