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
2017年毕业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校(含统招、提前单招)、志愿从事基层农业农村工作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高邮市户籍学生。
二、培养院校及专业
3年制专科:
1、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专业(单独组班);
2、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畜牧、水产专业;扬州职业大学园艺技术、园林技术专业;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专业。
三、培养流程及政策
1、报考办法。有定向培养意向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高考,成绩达到上述农业院校的录取分数,与高邮市农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报扬州市农委备案。已经参加上述院校提前自主招生的高邮籍学生,可以转报定向委培专业。
有定向培养意向的学生,录取前需预先填写定向培养意向书(可在高邮农业信息网下载,填好后送或寄高邮市农委科教科),参加初步面测。
定向培养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培养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凭协议享受政府提供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资助。
2、就业推荐。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返回高邮,可获得如下推荐就业岗位:一是可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二是可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业农村工作;三是可到新型合作农场、农业股份合作社、农业园区(基地)和农业企业等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服务、管理等工作。定向培养生选择工作岗位采取优生优选的原则,依据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在推荐的岗位中选择就业。鼓励定向培养生开展农业领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获得相关农业项目的资金扶持。
3、使用政策。定向培养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毕业后可参加我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定向培养生在就业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市财政对吸纳定向培养生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园区、合作社及相关涉农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咨询电话:高邮市农委科教科:
84683816,13773453882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