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报时间:各经营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上一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3、年报方式:一种方式为“工商联络员”登录,另一种方式为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登录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yzgsj.gov.cn),点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采取“工商联络员”登录方式,亦可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直接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申领。
4、违法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的企业,将进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并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满3年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5、年报咨询。各经营主体可向下列单位咨询操作详情。
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电话
高邮市监局 屏淮路35号 84068020
84068050
东城分局 邓桥路 84661508
西城分局 府前街 84642603
城南分局 通汉路2号 84646296
城北分局 开发区民营路1号 84681801
临泽分局 临泽镇 84322084
三垛分局 三垛镇 84812296
汉留分局 汤庄镇汉留集镇 84742012
卸甲分局 卸甲镇 84732079
送桥分局 送桥镇 84212029
界首分局 界首镇 80366357
甘垛分局 甘垛镇 80366362
高邮人社局 府前街65号 84612213
高邮统计局 海潮东路28号 84688229
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