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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4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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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在我心中”高邮征文、摄影、书法大赛启事
  高邮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古城传统格局和风貌保持完好,邮驿文化和运河文化特色突出,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2016年11月,国务院复函江苏省政府,同意将高邮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至此,高邮成为江苏第13座、全国第13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是全市人民的一大喜事。为了充分展示高邮历史文化名城秀美的风光、独特的风物,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古城、保护古城的热情,号召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传承历史文明、延续历史文脉、拓展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实现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特举办此次“名城在我心中”高邮征文、摄影、书法大赛。

  一、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高邮市委宣传部

  高邮市城建局(规划局)

  高邮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

  高邮市文广新局

  高邮市文联

  协办单位:高邮市广电台

  高邮市新闻信息中心

  高邮市作家协会

  高邮市摄影家协会

  高邮市书法家协会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李  生  高邮市副市长、政府办主任

  吴惠山  高邮市城建局局长

  副主任:黄  平  高邮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高邮市文联主席

  魏道智  高邮市文广新局局长

  夏国华  高邮市规划局副局长

  韩粉琴  高邮市文联副主席

  陶香远   高邮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

  三、大赛评委会

  由高邮市文联组织高邮知名作家、摄影家、书法家组成。

  四、活动安排

  1、比赛分组:本次大赛分为三组,分别为征文组、摄影组、书法组。

  2、大赛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稿,征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日。4月上旬由评委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于4月中旬公布在高邮信息网站),4月17日举行颁奖仪式。

  3、作品要求:(1)征文作品应以高邮历史文化名城为背景,展现高邮风土、人情、方物,体裁不限,字数不限。作品署名并附联系电话,以电子版报送至大赛征稿邮箱。(2)摄影作品以高邮古城风光或高邮非物质文化展示为题材,彩色、黑白不限。外附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联系电话,注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电子版报送至大赛征稿邮箱。(3)书法作品应书写与高邮古城相关的内容,诗、词、短文、短句、长篇均可,篇幅不限,字体不限。署名落款于作品之内,联系电话附于作品之外,以纸质版报送至高邮市文联。

  征文、摄影作品无论获奖与否不予退还,书法作品未获奖者予以退还。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本人,但主办、承办单位享有作品的宣传、使用权。作品所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五、奖项设置

  征文、摄影、书法三个组分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铮

  联系电话:0514-84619697,15161823889

  地址:高邮市城乡建设局,长生路58号

  大赛征稿邮箱:wacaishengj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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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综合新闻02“名城在我心中”高邮征文、摄影、书法大赛启事 2017-02-24 2 2017年02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