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钢指出,开展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省、扬州市“263”专项工作的具体行动,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分内工作。
张新钢要求,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抓好集中整治,确保按时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要抓好巩固,同步研究制定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案,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强势推动,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强化共建共享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把握整治工作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交通干线及乡村公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落实到位。
张新钢强调,近期,市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深入各乡镇园区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部位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