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从2011年开始,我市全面开展了以建立村(居)经济合作社为重点的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从“量化资产、按股分红”的有条件改革,向“明晰产权、界定成员”的全方位改革拓展,并通过“抓建立、严规范、促发展”的方式,使村经济合作社逐渐成为农村改革的重要形式。据悉,目前,我市188个村(社)中有28个村(社)成立了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151个村(社)建立了村经济合作社,量化集体经营性净资产3.85309亿元,入社成员达52.8592万人,实现股份现金分红18家,惠及成员6万余人。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我市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发展情况介绍,详细询问了经济合作社的资金构成、运作情况等,并收集了市委农工办、市法制办、高邮镇宝塔社区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立法工作提出的相关建议与意见。 管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