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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1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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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须知
  一、竞赛目的

  2016年3月18日下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为了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让广大纳税人对营改增的相关知识有更多的了解,高邮市国家税务局、高邮地方税务局和高邮市新闻信息中心联合举办此次“营改增”知识政策解读和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二、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将在公证人员全程公证下抽奖产生。

  2、所有奖项在全部答对的答题卡中抽取。

  3、获奖结果将在《高邮日报》、“今日高邮”网站、今日高邮微信平台公布。

  4、本次评选活动设一等奖2名,奖励500元奖品;二等奖20名,奖励200元奖品;三等奖30名,奖励100元奖品。

  三、参与办法:

  1、本次活动采用报纸答题和网络答题的方式同步进行,参与者可填写本版所刊答题卡或者登陆 “今日高邮”网站(www.gytoday.cn)和“今日高邮”微信平台参与活动。

  2、本次竞赛试题共50题(30道单选题、10道多选题、10道判断题)。通过报纸答题者请在答题卡上用黑(蓝)色笔将选择的正确答案的圆圈涂满。答题卡填好后,沿虚线剪下,贴足邮票,将填好后的选票寄至高邮市新闻信息中心广告部收,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176号,邮编:225600,信封上请注明:“‘营改增’税收知识有奖竞赛”,通过网站或微信平台的参与方式请详见各自竞赛须知。

  四、截止时间

  本次活动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报纸选票以信封邮戳时间为准,网络选票以投票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每名读者(网友、手机用户)只能参与一次投票(以身份证号为准),同一身份证只能参与一次抽奖活动。

  2、本次评选活动的选票可复印。

  3、本次有奖评选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六、本次活动由高邮市国家税务局、高邮地方税务局、高邮市新闻信息中心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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