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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纲 因地制宜~~~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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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纲 因地制宜
全面推进全省法治水利试点建设
  2015年4月,我局被江苏省水利厅确认为全省13个县(市、区)级法治水利示范点之一。试点确认以后,我局十分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以《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纲领,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工作进程,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法制水平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领导重视,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局党组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观念和依法治水意识明显增强,在重大决策论证和重大政策出台时,都要先请法律顾问把关,基本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局在重大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规范操作,无一起违规违法事件发生,养成了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常年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在新选拔干部任用中,程序规范,体系科学,荐贤选能,并逐步落实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考察制度,不断培育法治思维,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二、组织健全,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作为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我市完善了系列的水资源管理体系,近几年来,又制定了《高邮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高邮市关于农村河道管护工作的意见》、《高邮市关于建立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法规,修订了《高邮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成立了高邮市水利局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 统筹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工作。疏理完善《水利局机关工作人员手册》,出台《高邮市水利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形成了重大水事案件集体会商制度、工程建设专家评审、招标、审计、验收等制度。并将系列制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

  三、认真履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无法外设定权力情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加强行政许可监督;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实现电子政务应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权限和范围等,严格实施专家论证制、风险评估机制、法律顾问等系列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有水务站、片区有管理单位、全市有水政监察大队”的三级联动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全市涉水违法行为防治执法网络全覆盖。

  四、加强宣传,营造普法良好氛围

  利用“世界水日”、“节水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契机,常年在网络、电视、报刊等现代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外,还开展现场宣传纪念活动,法律“六进”等活动,社会氛围浓烈,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与广播电台联办“水利之声”,每周一期,从2012年6月至今已播报172期;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解疑释难,至今已接受咨询380多条,线下答复550多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水利法治河道、水法治宣传园地、水法规公益宣传牌等法治文化设施建设,为法治水利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创先争优,稳步推进试点任务

  目前,我市承担国家和省水利工作6项试点任务,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国家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试点、省水利现代化建设试点、省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法治水利示范点,各项试点任务有序推进。创新农村环境“五位一体”管护模式,将河道保洁扩展到渠道、建筑物等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护,做到“有组织机构、有专项资金、有专业队伍、有考核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创建和创新,加快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法治水利建设各项任务,推出建设经验和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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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全省法治水利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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