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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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慈善总会继续开展“阳光助学慈善圆梦”——~~~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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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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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慈善总会继续开展“阳光助学慈善圆梦”——
贫困大学新生可申请资助
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市慈善总会继续开展“阳光助学慈善圆梦”资助特困大学生的工作,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凡我市今年新录取的特困家庭全日制大学生,包括民办本(专)科新生,均可向所在乡镇、社区申请资助,申请截止日期为8月10日。今年,市慈善总会还将适当资助少数在校读书的困难家庭优秀大学生。

  据悉,此次资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因重病、大灾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边缘困难户子女;经调查认定的其他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子女等。同时,低保户、孤儿或单亲家庭、父母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者等家庭的子女,以及残疾学生、困难家庭中的“三好生”将会优先获得资助。符合以上条件的对象均可在户口所在乡镇、社区申请慈善资助。市慈善总会将在8月中旬举行全市特困大学生慈善资助集中捐赠仪式。

  另据了解,资助特殊困难家庭大学生入学,让他们安心读书,是市慈善总会多年来一直坚持实施的慈善资助项目,自2003年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已连续10多年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累计资助大学生近千余人次,发放助学金超500万元。

  丁慧 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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