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列为节庆日走访慰问重点对象,举办重大节庆庆典等活动时,将邀请他们出席庆典活动;发动志愿者、文明单位等社会力量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结对帮扶,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解决就业岗位或进行创业辅导,并提供技术、资金支持, (下转二版) (上接一版)对无劳动能力的给予资金资助和生活帮助;对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涌现出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将在提拔使用和职称评定、评先评优进优先考虑。
为宣传先进典型,扩大影响,展示榜样的魅力,《办法》规定,对获得省以上道德模范称号的先进典型,将把其先进事迹制作成电视专题片、公益广告在电视、户外广告、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展播。同时,还利用报纸等平面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办法》还规定,对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好人)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分别奖2万元和1万元;江苏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分别奖1万元和5000元;扬州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分别奖4000元和2000元;高邮市道德模范(高邮好人)及提名奖分别奖2000元和1000元;“中国好人榜”上榜好人奖5000元。
《办法》规定: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市文明办、民政局、见义勇为基金会每年要对其走访慰问一次;市卫计委每年组织其一次免费体检;有线网络公司对其免收年度有线电视收视费;市交通运输局每年为其免费办理公交优抚卡;市内旅游景区免收门票;中国人寿高邮支公司还将给他们赠送1万元意外伤害保险等。 殷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