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