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规划先行。重点做好古镇的《总体规划》《古镇区保护规划》以及集镇主要街区、重要节点的设计,突出城镇地方产业特点,凸显历史文化特色。
二、建立古镇保护体系。明确保护原则和责任主体,制订历史文化古镇保护的政策规定,明确古镇保护范围、保护主体、保护责任和保护原则,将古镇的保护纳入到常态化轨道。注重保护与挖掘相结合,挖掘古镇的饮食文化、民间艺术,丰富古镇诗词书画内涵,传承古镇宗教文化。坚持分类保护、分步实施,根据不同类型和属性,采取申报升级保护、抢救性保护、挂牌保护、修复建设性保护等多种方式进行保护。
三、建立古镇保护指导、协调论证机制。建立古镇保护与建设的管理机制,设立由市建设、文化、规划等部门组成的古镇保护建设机构,统筹协调古镇保护建设工作。建立古镇保护与建设的决策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咨询组,对纳入古镇保护与建设规划的项目要经勘查调研、决策认证后,才可组织实施。
四、正确处理保护与建设的关系。避免古镇区大拆大建,保存街区的整体风貌和真实历史遗存。完善古镇区功能设施,在不破坏历史风貌整体性的前提下,改善传统民居内部空间,更新基础设施,加强景观和环境建设,使古建筑既保存其风貌,又舒适宜居。
五、加大资金扶持与宣传引导力度。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增强全社会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