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测市区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和音响效果,做到警钟长鸣,有备无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10月29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在市区试鸣防空警报。务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仔细辨别防空警报信号,并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警报试鸣次序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间隔两分钟。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