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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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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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两桥增设“指明灯” 船只过往不再被“蒙眼”
  本报讯 “以前这里没有桥涵标,船只过桥时就像被蒙住了‘眼睛’,夜间不留神特别容易撞桥,现在有了这些‘指明灯’,我们在水上航行省心多了。”日前,333省道高邮运河大桥和237省道北澄子河桥桥涵标专项工程完工后,常年在京杭大运河搞运输的船主张大爷高兴地说,这相当于为这两座桥梁增设了“指明灯”。 

  据了解,桥涵标是指示船舶通过通航桥孔的重要助航、导航标志,能有效减少船舶碰撞桥梁事故的发生,避免由于桥梁倒塌、船只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确保桥梁运营安全,保障过往船只顺利航行,本月初,市公路管理站组织施工企业对高邮运河大桥、北澄子河桥桥涵标设置进行施工,按照国标安装了主动发光的红色方形桥孔牌和绿色圆形桥柱牌。据悉,该专项工程投资约15万元。 

  张荣春 郭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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