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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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政策解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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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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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政策解读(四)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可获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如何获得学费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首先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金伟 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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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可获学费资助
高邮报特别报道0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可获学费资助 2014-08-08 2 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