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在成本监审、定调价费、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认证等方面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提高办事效率。公开科室职能,公示办事流程,公布办案结果,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坚持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做到令行禁止、规范高效。
四、全面落实减负规定。严格执行扬州市委2号文件和高邮市委转发的意见精神,按照“三个凡是”的要求清理整顿涉企收费,编制《高邮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为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宽松的环境。
五、加强价格举报维权工作。畅通“12358”绿色通道,确保24小时专人接听,成立举报处理应急小分队,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让投诉者满意。
六、推行“首违不罚”和“容期整改”制。对企业初次轻微违规给予批评、提醒、告诫、指导、引导,督促整改到位;违法案件书面告知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无果后依法查处。
七、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改进作风八项规定,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不开无实际意义、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不搞没有实际效果的评比、表彰、考核活动;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