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8日,市公安机关接到市人社局移送案件:卸甲镇一家电动工具厂老板王某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拖欠117名职工工资194万余元。市人社局已于去年12月31日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但王某并未在限期内支付工人工资。市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查明王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后经多方工作,王某表示愿意将厂内货物打包处理,以支付其拖欠的职工工资。
据了解,去年12月以来,市公安机关先后会同市人社局、经信委、总工会、法院、司法局等11个部门,对我市多个乡镇所属服装、箱包、机械(灯具)制造加工、近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等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共排查收集欠薪欠款问题26条,依法打击处理恶意拖欠工资案件5起,帮助工人讨回薪资数百万元。 徐维华 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