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现象“回潮”,10月份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相关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次巡查,并开展了保健食品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目前,我市保健食品行业生产经营秩序良好。
新闻链接:针对保健食品市场的一些常见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而药品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适应症和功能主治,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购买保健食品须到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场所购买,在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专用标识“蓝帽子”和“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批准文号,并仔细查看商品标签或包装上标明的主要原料、保健功能、适宜和不适宜人群、厂名厂址、使用方法、规格、保质期和注意事项等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查询。赵德欣 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