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将降低创业成本,取消注册公司资金限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强调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并明确了改革的五大内容。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等。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培育规划全国物流园区网络体系。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的全国物流园区网络体系。规划将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分为三级,确定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29个,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70个,三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具体由各省(区、市)参照以上条件,根据本省物流业发展规划具体确定。到2015年,基本建立物流园区建设及管理的有关制度,物流园区发展步入健康有序的轨道,初步建成一批布局合理、运营规范、具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示范园区。到2020年,物流园区的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设施能力显著增强,多式联运得到广泛应用,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明显提高,资源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的全国物流园区网络体系,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规划提出改善投融资环境,鼓励物流园区运营主体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吸引外资和民间投资等多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支持物流园区及入驻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务平台,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环境。各地要适当放宽对物流园区投资强度和税收强度的要求,鼓励物流企业入驻物流园区。
■财政部等三部委明确上海自贸区进口税收政策。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委发布通知,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进口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通知指出,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3]53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飞机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3]90号)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此外,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上海自贸区将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上海自贸区还获准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两部委制定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方案。近日,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发展目标为:到2015年,创建80个特色鲜明、示范意义强的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打造一批掌握低碳核心技术、具有先进低碳管理水平的低碳企业,形成一批园区低碳发展模式。《通知》要求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应满足三项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的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以工业为主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园区在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较强的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园区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或低碳新兴产业发展上有一定的基础;对园区低碳发展有明确的目标和工作思路,落实实施方案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