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市50人以上正常经营企业有480家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已有346家企业获得扬州市“星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今年有2家企业获得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有15家企业获得扬州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有22家企业获得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单位称号。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着重解决“企业不愿协商、职工不敢协商、工会不会协商”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据了解,为做好2014年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将于下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冬季要约行动”。 陆业庚 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