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维权网络,夯实创建基础。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小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小组”,安排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检察官担任组长,并分别从公诉、侦监、监所、控申、预防等部门指定一名维权网络成员,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先后制定出台《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制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为有效适应和快速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实施意见》,细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和部门职责,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探视、教育失足青少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青少年维权专项活动,在多个学校、社区、村镇以及儿童福利院设立维权工作联系点、爱心基地、青少年管护教育基地等维权组织网络,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做好涉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预防工作。
立足执法办案,突出司法保护。认真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制度,为全面收集证明未成年人罪轻、无罪证据材料,总结摸索出“一看二听三问”工作法和“三查清”、“三见面”等审查制度。积极利用量刑建议、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教育挽救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如办理的一聚众斗殴案件,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中1人为在校生,面临高考,4人刚从海员班毕业,4人年龄刚满18周岁,经走访社区、学校,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对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考验期内1人考入高校继续学习,4人顺利就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监督执法和司法活动是否存在侵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行为。针对以往存在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成年犯罪嫌疑人混关、混押、交叉影响等现象,建议和监督市看守所将所有在押未成年人送往扬州市看守所集中羁押。通过向多所涉案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书》,及时帮助涉案单位堵塞在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时未给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的情况,该院依据新刑事诉讼法要求,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为了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平等保护涉罪外来青少年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在市儿童福利院设立关爱管护教育基地,适时将符合条件的涉罪外来青少年入驻基地开展教育管护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办理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盗窃一案,经审查,王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符合入驻管护帮教条件,后经过8天的管护教育,王某深刻认识到犯罪社会危害,表示要认真学法、懂法,做一名守法公民。
深化工作举措,推进综合治理。加强全市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涉校违法犯罪,市检察院与市第二中学、赞化中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等五所中小学校建立检校共建关系,5名检察干警被聘任为法制副校长,在学校设立了维权信箱,及时了解掌握在校学生遵纪守法情况,先后组织开展军训、法制夏令营、法制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20余次,参与师生18000余人,五所共建学校均实现了零犯罪、零违法。在郭集镇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爱心基地”,招募了12名青少年维权志愿者。在高邮镇西塔社区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联系点”,聘请了5名维权工作联络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志愿者座谈会等活动2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近百人次,积极帮助西塔社区10余名失业青年签订再就业帮扶协议,联系合适工作岗位。检察人员多次赴市儿童福利院、界首镇如祯村等地开展扶贫助学慰问活动,向贫困家庭、贫困学生、孤残儿童捐钱捐物,给他们带去检察机关人文关怀。与家庭贫困的在校学生韩某某签订助学协议,资助其完成高中学业。去年9月,韩某某被苏州科技学院录取,市检察院与其续签了帮扶协议,直至其大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