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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综合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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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行政审批“八个一工程”有关事项,为全市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办理全市工业企业房屋所有权(初始、转移)、抵押权登记等房屋产权登记交易发证事项,自本公告之日起,由原市权属登记交易中心(文化宫路14号)调整转移至市行政服务中心(文游中路202号)房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4661514)。城市规划区内工业企业房屋产权登记交易请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各乡镇工业企业按行政区划分别在湖西房管分局、三垛、卸甲、临泽、界首房管所统一受理后,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报批,也可直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 特此公告。 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 高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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