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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明年上半年创成“国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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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7日 星期日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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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力争九月前创成“江苏省诗词之乡”
拟明年上半年创成“国字号”
  本报讯 3日上午,我市召开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协主席、市诗词学会会长倪文才,副市长钱富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秋红主持会议。 

  中华诗词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精粹和瑰宝。为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繁荣诗词艺术,促进文化强市建设,加快“五个高邮”建设步伐,我市力争在今年9月之前创成“江苏省诗词之乡”,并力争在2014年上半年创成“全国诗词之乡”。 

  倪文才在讲话中指出,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是文化高邮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高邮文化底蕴深厚,具有良好的创建基础。在创建过程中,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即: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创建工作全覆盖、树立一批创建典型、做好诗词环境的打造、加强诗词创作培训、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对于当前工作,倪文才要求,要高起点、大力度推动各项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筹备好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动员大会,开展好创建工作的相关评选和申报工作。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分解落实好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张秋红对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动员大会筹备工作进行部署。钱富强对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市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我市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实施方案、实施细则以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市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领导小组各职能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创建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等交流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管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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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一版要闻01我市力争九月前创成“江苏省诗词之乡” 2013-04-07 2 2013年04月07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