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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特别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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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中宣部、民政部、公安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园区要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抵制低俗愚昧行为。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高邮市民政局特敬告广大市民,错开清明3、4、5日三天的祭扫高峰,谨防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和人员踩踏事件的发生,自觉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营造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社会氛围。 高邮市民政局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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