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慈善之星”评选条件是:十年来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社会形象良好,截至2012年累计捐赠款(物)在全市排名前列的;在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发动更多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慈善活动的,等等。
有关人士介绍,提名、推荐名单统一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报名时间至4月25日截止。经评委会评选并公示结束后予以表彰。详情可登陆高邮民政局网站查询。 朱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