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监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是干警极易放松自律要求的主要环节,为此,市检察院先后制定“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管理规定”、“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警廉政档案”措施。同时,通过设立网上举报信箱,案件回访、部门、单位走访和重点场所查访,以及召开检风监督员座谈和开展检察开放月等活动形式,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渠道,重点检查干警在八小时外是否存有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丰富干警八小时外业余生活。在消除干警八小时外违纪诱因、严密监督“堵”的同时,市检察院积极引导干警在业余时间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让先进的文化占领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思想和行为“阵地”。单位先后投资建兴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和职工之家等文化活动场所,八小时外向干警全面开放,院工会还利用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开展如乒乓球赛、羽毛球赛等多种形式的比赛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正是在浓郁的文化氛围熏陶中,市检察院分别于2009年、2011年成功创建省市廉政文化示范点,成为扬州地区检察机关首家创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单位。
三是突出情感感化作用。加强与干警家属的互动交流,充分调动“贤内助、廉内助”实施监督的积极性,每年与干警家属签约,向干警家属发放廉政手册,定期走访干警家属,向她们介绍干警在单位立功受奖情况和工作生活表现,掌握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和思想动态,把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延伸到干警家庭。日常生活中对干警及家庭做到做到“四必访、四必谈”,即:干警及家属生病时必访、干警有困难必访、干警家庭婚丧嫁娶必访、干警情绪波动时必访;产生不良思想苗头时必谈、产生情绪波动时必谈、发生家庭问题时必谈、工作职务变动时必谈,真正让干警及家属体会到检察大家庭的温暖。
周景中 薛长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