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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专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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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渔业成品油价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2年油价补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高邮市2012年度渔业燃油补助对象资格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03月04日起至2013年03月08日止,共5天。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高邮市渔政管理站 84660969 高邮市农委监察室 8468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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