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邮国税稽查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税务工作会议及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稽查,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努力改进和优化稽查工作,紧密结合稽查工作实际,切实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突出落实市局关于稽查四个现代化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连续多年被评为高邮市国税局文明单位的基础上,2012年被评为创业者最满意执法单位。
主要做法:坚持“三个注重”,实现“三个促进”,扎实推进稽查四个现代化(机制、方式、手段、队伍)建设,在新的征管模式下,充分发挥好国税稽查的职能作用。
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扩大稽查数量,增加稽查选案在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覆盖面,进一步将稽查工作融入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大架构。全面引入风险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稽查税收风险应对处理机制,强化对行业重大风险点的优先处理,提高稽查的针对性。二是注重提高稽查质量,做到检查一户,情况查明,问题查透,处理到位。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稽查的震慑力和影响力。三是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总结稽查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稽查的工作效能。
三个促进:一是促进收入增长。一方面,提高稽查的成效,扩大稽查的补罚金额。另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举一反三,排查共性问题,为税源管理部门提供稽查建议,由税源管理部门指导安排企业自查,堵塞漏洞,促进收入增长。二是促进税收管理,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税收管理方面的不足,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促进税收管理质效的提高。三是促进纳税遵从,通过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发挥稽查的震慑作用和警示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营造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
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认真落实好分类分级稽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稽查体制机制的现代化。
在认真完成好上级局规范动作的同时,认真开展自选动作的稽查工作,按行业、按规模实行分类稽查管理,通过风险排序的方式按一定比例选取确定稽查对象。建立“评查对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分析环节向评估环节辐射,评估环节向稽查环节延伸,稽查环节向管理环节回流的运行模式。强化对重大风险点稽查应对处置,提高稽查选案对等级较高的税收风险点以及特定复杂事项的关注度(如:房地产注销退出环节等)。同时对税务稽查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流程、时限、标准进行规范,建立健全一套科学规范的稽查管理制度,实现“五有”,即:工作有标准、操作有规范、执法有依据、考核有细则、防范有机制。
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式稽查”方式,推进稽查方式的现代化。
在全面实施说理式稽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审计式稽查”,通过对被查对象的内控机制的调查和评价,结合对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资料的案头分析,实施对各检查项目的逐项核查。具体做好两大块的工作:一是企业内控机制调查、案头分析和检查预案:二是项目化检查。对检查的项目逐项列示,主要包括:检查项目、问题描述、账务表现。检查人员要对各项目的检查过程做好记录,最终做到“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实现对稽查过程和质量的控制、监督,提高稽查的逻辑性和严密性。
强化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推进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不断丰富现代税务稽查的手段,细化信息查税,深化信息技术的稽查应用。适度加大对查账软件、影音取证设备等稽查办案装备购置的投入;积极运用好征管信息、税源专业化管理产生的各类风险疑点以及第三方涉税信息资源,尽可能满足稽查科学化选案需要;扩大查账软件的应用范围,提高查账软件的运用效果。对使用财务软件的被查对象进行检查时,明确检查人员必须运用查账软件。
强化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推进稽查队伍的现代化。
一是全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着力抓好以思想工作为主线的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握人员思想脉搏,解决问题,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强化廉政教育和监督,建立健全“一案双查”工作制度。
二是全面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强化干部业务技能培训,逐步建立专业化的稽查组织模式。切实加强稽查人才的培养,重点开展针对提高稽查干部的税收政策水平、法律素质、查账技能等各类培训,重视对稽查人员调查取证、电子税务稽查和执法办案策略等的培训,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对资金流、物流、以及收入、成本、费用项目基本的检查方法和技巧,克服经验主义和随意性,提高稽查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合理调整人力资源结构,提高稽查的专业化水平和效能.年初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新发票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利用每周例会进行业务学习,及时学习新发布的政策文件、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按照省局“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体干部大学习、大练兵。积极参加扬州市局组织的“每日一题、每周一练”的学习活动,使学习日常化。发挥业务骨干的幅射和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了成品油项目、资本交易项目、出品退税项目的专项检查的查前培训;开展查账软件、稽查案头分析、税务稽查查账技巧等专门的业务培训。鼓励稽查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三师”资格考试。吴朝荣同志通过层层考核,被省局选拔为稽查领军人才;在2012年专业等级考试中,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3名同志全部一次性顺利通过。
三是切实关心稽查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困难,促进稽查干部积极端正职业态度,进一步增强稽查干部的大局意识、进取意识、奉献意识和团结意识,推动稽查干部队伍建设走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