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提升重视程度。市政府及部门要加强对承办人员的培训,引导承办人员切实端正办理态度,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角度,从履行职能、改进工作的角度,从尊重代表、接受监督的角度,不断强化“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部门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增强办好代表建议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办好建议作为一项经常性重点工作,作为承办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做好的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抓好。
2、要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进一步学习《代表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认真掌握办理工作的程序和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两次见面、两次答复”的规定。在办理前,要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代表的真实意图,办理方案既要符合代表本意,也要切实可行;在办理过程中,要把方案的内容作为对代表的承诺严格落实到位,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度,邀请代表实地查看办理现场,接受代表监督;在办理后,必须再次与代表见面,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
3、要加快办理进度。当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再一次分析,查找建议未落实的原因,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单位,制订加快实施的具体措施,特别是需财政投入的建议,承办部门要主动及时地向市政府负责人汇报情况,争取资金支持;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要与明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及部门重点工作计划结合起来;对代表表示“基本满意”的代表建议,要认真分析原因,可以再次向代表进行答复或向代表通报办理最新进展情况;要继续突出办好重点代表建议,按照办理方案和序时进度,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
4、要提高建议办成率。在建议交办过程中,市政府要根据建议的内容科学合理地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防止推诿扯皮;承办部门对不属本部门职能范围办理的事项,要主动向市政府提出,及时重新落实好承办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市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通过召开承办部门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一些代表提出的投入资金大、办理难度大的建议,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包装项目的方式,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对一些需要跨年度连续办理的建议要加强跟踪管理,确保落实到位。
5、要完善考评机制。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在承办代表建议的责任意识,建议市政府参照扬州市政府的做法,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纳入部门的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内容,合理设立单独分值,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