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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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02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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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情况受肯定
  本报讯 1日下午,扬州市督查小组来邮督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情况。副市长朱莉莉参加活动。 

  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把严格贯彻执行《条例》作为有序、高效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学习,规范办事流程,强化工作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转二版)

  (上接一版)截至目前,我市已顺利实施两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督查组对我市贯彻《条例》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我市在贯彻《条例》过程中政府主体意识强,权责明确,程序完备,能迅速将《条例》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出台地方政策,在风险评估、无证建筑认证和组织公示、听证等方面的经验值得其他县市学习。

  朱莉莉表示,针对目前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市将认真学习《条例》,深入自查自纠,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制度,优化补偿方案,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在和谐稳定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实施我市房屋征收工作。

  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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