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采取了下列措施:健全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 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成立保密安全领导小组和涉密载体清理检查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技术部门负责定期对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党组成员与全院干警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要求办案人员必须认真保管各类案件材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擅自带到公共场所或家中,不得随意提供给他人查阅复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存有秘密文件资料的存储介质不得在外网电脑上使用,严禁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在内网电脑与外网电脑之间拷贝文件等。在坚持保密工作明确分工原则的基础上,将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同检察业务共布置、同检查,并纳入中层领导“一岗双责”的内容,与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一并考核。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密意识。将网络安全保密教育纳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确保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 “四落实”。对全体干警定期开展新《保密法》知识培训,组织新《保密法》知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在检察内网上予以公布。在网络安全保密宣传教育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与检察工作业务实际相结合,日常性教育和重大活动前的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现实反面案例教育相结合。通过对全院干警网络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增强保密责任感,使每位干警对自己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哪些是国家秘密,哪些是检察工作秘密,哪些应该保密,怎样保密,有哪些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等等,都做到应知应会。
围绕网络安全,严格监督管理。紧紧抓住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环节,将督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涉密要害部门的管理工作。一是严格依法治密。制定涉密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涉密存储载体保密管理规定、信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等多项管理制度,要求配发具有涉密用途的笔记本电脑时,应报本院保密委备案,由保密办分别进行登记、编号、定密、标密,使用部门接收后,内勤人员应当另行登记。二是坚持督查制度。分管副检察长、纪检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全院各部门进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检查。要求各部门对所有移动硬盘、U盘、软盘、办案电脑进行检查,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存放、管理、使用,并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对涉密部门的管理,特别在重大假日来临前夕,由主要领导对全院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做出部署,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机要、传真和主要业务部门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不发生网络失、泄密事件。
吕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