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经营 诚信为本 尊重用户 规范服务 创建品牌
保证质量 公平竞争 文明生产 节能减排 绿色维修
我市维修企业面向广大汽车用户做出如下承诺:
1、热情接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观念,努力满足用户需要,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2、优质服务。建立用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答复用户咨询,排除用户疑虑。
3、诚信为本。坚持诚信为本,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
4、收费合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收费,依法开具全省统一格式的结算清单。
5、杜绝假冒。做到采购配件渠道正规化,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6、规范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经营行为,全面公开汽车维修作业规范、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7、保证质量。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记录等三项制度。
8、文明生产。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9、接受监督。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10、遵守《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规范》要求,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
倡议发起单位:
高邮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
扬州市峰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市鸿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高邮市京沪通汽车物流修配服务中心
高邮市鹏远汽车修理厂
高邮福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市华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高邮市华龙汽车修理厂
高邮市车丽坊汽车服务中心
高邮市阳光爱车汽车服务中心
二O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