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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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9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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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于本月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
  为进一步消除免疫空白,筑牢免疫屏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脊髓灰质炎和麻疹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江苏省卫生厅统一部署,我市决定于2012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优先对麻疹、脊髓灰质炎等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漏种儿童进行补种,并继续做好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群的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一、查漏补种对象:6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即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

  二、活动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查漏补种原则:

  (一)、对适龄儿童逐个核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史,接种史应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册或者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记录为准,凡是无预防接种证(卡、册)或者信息系统记录的,视为未接种。

  (二)、对于未按照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规定剂次接种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对于同一种疫苗漏种1个以上剂次的儿童,在完成首次补种后,按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后续补种。

  (四)对于需补种多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可以对同一个对象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疫苗。对同一个对象,两种减毒活疫苗可以在同一天同时接种;如未能在同一天同时接种,则接种另一种减毒活疫苗至少应间隔28天。

  (五)在优先保证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补种的基础上,落实好其他疫苗的补种工作。

  3月上旬为调查摸底阶段,我市各预防接种单位对全市适龄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将采取入户摸底和托幼机构摸底的方法,对适龄儿童进行登记造册,并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幼托机构的查漏补种工作由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幼托机构需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对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并建立儿童预防接种史账册。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需主动将接种证带到幼儿园交给班主任。

  居住在本地的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及边远地区儿童家长应主动携带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3月中旬至3月底,为查漏补种现场接种阶段,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等方式。散居儿童接种一般应安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预防接种单位;托幼机构设置临时接种点的,仅接种在园适龄儿童。对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

  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并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儿童,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字。要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有禁忌症的儿童不予接种,对接种期间正在生病的儿童应暂缓接种。对于患有反复发作性肛周脓肿的婴儿要推迟接种脊灰疫苗。接种人员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的医学建议应当在接种卡或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接种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图为 高邮市疾控中心对全市各预防接种单位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开展2012年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技术培训。

  王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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