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及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般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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