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邮市PM2.5年均浓度为41.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1%,全面完成任务,实现双达标。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1.4%。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1.5%,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75.06%;林木覆盖率达到22.47%,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5.3%。
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推进有力
明确目标任务,统筹精准推进。市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市攻坚办印发了《关于建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步法”工作制度的通知》。
开展专项行动,强势高效整治。组织开展了“中督销号攻坚月”行动、"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全市关闭化工企业大检查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专项督查行动、“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开展年度目标任务及省环保督察交办事项“两清行动”、开展中央和省环保督查交办的问题再督查行动。
强化舆论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市攻坚办组织开展了“讲好污染防治攻坚故事、评选攻坚勇士”的活动,我市报送的《攻坚故事:扬州高邮小姜“辣姜”》被省攻坚办评为“二等奖”。在《中国环境报》、《学习强国》、《中国水利报》、《新华日报》、《群众》、《扬州日报》、《扬州“263”在行动》等国家级、省市级媒体报道信息170余篇。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业绩良好
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严格管控各类扬尘。打好柴油货车和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城乡公交车100%使用清洁能源。全力削减VOCs,2019年扬州下达VOCs治理任务23家,已完成23家,完成率100%。
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完成京杭运河清水潭水源地和高邮湖马棚湾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全面排查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南澄子河清淤疏浚工程已完成。开展大运河沿线砂石码头整治工作。全面完成4800亩退养还湖目标任务。
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公共区域和党政机关的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百分之百,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百分之七十五。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已拟定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原助剂厂、宏扬助剂厂、染化厂等相关重点防治工程,正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序时推进中。
深入治理农业农村污染。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1%。持续确保化肥农药零增长。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95.56%,已超额完成省、扬州市下达我市治理率达80%的目标任务。
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制定2019年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工作方案,2019年度新增的8家化工企业分别通过验收或正在组织验收。着力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2019年计划整治75台燃煤工业窑炉和30台粮食烘干炉,目前已全部整治到位。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共完成成片造林面积1.098万亩,植树140万株,完成湿地修复面积2600亩。完成省级绿美乡村建设12个,完成绿化达标庄台建设100个。
确实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扬州市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涉及高邮市有24个问题,目前,21个问题已完成整治,3个问题整治达到年度整改目标,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
2020年生态环境主要工作要点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生态环境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全面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紧紧围绕江淮生态大走廊,扎实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创成2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和2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深入开展“绿盾2020”专项行动。
坚持联防联控,决胜蓝天保卫战。确保全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PM2.5浓度下降至44微克/立方米),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加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周边严密管控,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下企业预警措施督查。
坚持铁腕治本,决胜碧水保卫战。全面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推进实施2020年度“水十条”工作计划,积极采取高邮湖联防联控,实现全流域系统治理;重点推进实施北澄子河沿线重点工程项目,确保实现地表水国家考核和省考核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85.7%以上的目标。
坚持补齐短板,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评估。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省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率达到100%。开展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园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
坚持群众环境权益,强化监管执法。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增强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水平。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建设与管理。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化工行业整治,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019年高邮市环境质量公报
一、 环境空气质量
1、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9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高邮市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62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0天,优良率80.1%。
2019年高邮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2019年,重度污染3天,中度污染18天,轻度污染51天,无严重污染天气,优良天数290天。
2、降水、降尘
2019年,总降水量463.7mm,pH在6.62-6.75之间,未监测到酸雨。降尘年均值为5.3 t/km2·30d,符合市级降尘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全市参与评价的9条河流及高邮湖共计17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2.4%,比上年下降11.7个百分点。其中,Ⅲ类水质断面14个,占82.4%;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17.6%;无Ⅴ类以上水质。省控(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高邮湖湖心区2个国控断面)以上7个断面,达Ⅲ类水质标准的比例71.4%。
2、饮用水源地
高邮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以地表水为水源地的共3个(城区饮用水源地1个,备用水源地1个,乡镇水源地1个),2019年集中式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3、地下水
高邮市区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1个,2019年,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三、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高邮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4.3dB(A),比上年了2.6个分贝。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相对集中在46dB(A)~55dB(A),在此区间内的网格面积占总网格面积的60.4%,覆盖人口约12.5万人。2019年,高邮社区噪声主要有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构成。
2、交通噪声
高邮市交通噪声设置了16条主要交通干线,3条航道,共布设27个监测点位。主要交通道路总长98.5公里,平均宽度27.0米。2019年,昼间平均车流量1201辆/小时,市区昼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65.1dB(A),比上年上升了3.4dB(A)。
3、功能区噪声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7个,划分为1-4类区。2019年,4个类别的功能区噪声统计声级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1-4类昼、夜间标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