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的农民工朋友们:

  大家好!

  春暖花开日,奋斗正当时。也许您刚刚从千里之外的家乡返回高邮,也许您已在热火朝天的施工现场挥汗如雨。无论您是在邮多年辛劳的“老朋友”,还是初次来邮打拼的“生力军”,您都是在用勤劳的双手为高邮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做贡献。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障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工资权益,去年年底,国务院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温馨提示您:

  一、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上岗前注意清楚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施工现场有维权信息告示牌,上面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信息,这些都要仔细留存。

  二、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中,有些要件缺一不可,比如,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联系电话等。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须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请您务必保存好一份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不要轻信任何人做出的口头承诺。

  三、确保已被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朋友,要配合企业将本人信息录入江苏省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扬州),这将确保您的工资通过银行按月发放,避免企业以工程款、劳务费拖欠或纠纷为由恶意拖欠工资。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一定自己保管好。

  四、对应得工资按月及时核算确认。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每月的工资核算,把自己当月应得工资确认清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上每月工资公示期间,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及时通过公示的渠道反映。请您保留好工资清单,防止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时缺少维权证据。

  五、掌握维权合法途径及维权方式。如果您认为自己被拖欠工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通过举报投诉电话、或直接向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追索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可向高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持有用人单位工资欠条,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六、依法理性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时,请您注意依法理性维权。涉及人数较多时,可以选出不超过3人的农民工代表。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扰乱公共秩序受到公安机关的追究。

  请您放心,保障劳有所得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农民工朋友们更好融入高邮建设和发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高邮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专版
   第04版:专版
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致工程建设领域各企业的倡议书
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高邮报专版03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2020-05-11 2 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