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市以来,不断创新筹资模式,完善补偿方案,改革支付方式,让参合群众从中充分受益。我市许多创新经验和成功做法得到卫生部、省卫生厅和世行项目中央专家的充分肯定。2011年,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对我市新农合工作专题给予成果评价,并被确定为卫生部新农合政策研发和试验基地。
在今年1月5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提出要在2012年建立重特大疾病风险保障机制。新年伊始,我市卫生部门快速反应,迅速组织调研,出台政策方案,在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以当年度参合人口数为基数,由市财政按人均10元标准筹集落实620万元专项基金,针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0种重特大病设立保障基金,在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基金补偿的基础上,再次予以资金补助,减轻重特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最大限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新华日报、健康报、江苏卫视等新闻媒体纷纷将镜头和话筒对准高邮,对我市率先建立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制度进行充分的深度报道。现将新华社记者朱旭东和《新华日报》记者沈峥嵘的有关报道转载于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