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华 娟为高邮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 娟为高邮市人民法院界首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于素权的高邮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玉荣的高邮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广才的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