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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7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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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代表法与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讲座

  本报讯(通讯员 徐万万 刘城志 记者 杨晓莉)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代表法与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原办公室主任、办公厅联络局原巡视员李伯钧来邮授课。田醒民、张秋红、李深红、李伟等在邮市四套班子领导中的人大代表,以及部分省、扬州市、高邮市、乡镇人大代表参加学习。

  李伯钧从代表法的重要性和制定、修正、实施,代表法总则规定的代表职务,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主要活动,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以及代表法规定的对代表的监督等六个方面,对代表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作了深入解读,对部分重要条文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讲座的内容对我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更好履行职责具有很强的启发和指导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红主持讲座。讲座结束后,她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努力提升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履职实效,为绘就中国式现代化高邮新实践精彩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重点当好“三个角色”,即当好助推发展的“领头雁”,做到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当好党和政府的“连心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做到真代实言、真情实意。

  张秋红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要准确把握代表法的精神要求,充分认识代表工作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要重点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重点加强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代表法要求,切实增强接受代表监督意识,支持并配合代表依法履职。要建立与代表常态化制度化的联系机制,自觉接受代表评议,让接受监督成为工作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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