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萌)10日下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走进我市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带牌销售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核查了各销售门店是否严格执行“一车一牌”规定,确保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均能合法上路行驶。同时,工作人员向商户详细解读了相关政策法规,督促商家严格遵守销售规范,杜绝违规超标产品流入市场。
自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加强源头治理,交警部门规范登记电动自行车3.9万余辆,全面核实车主信息、车辆识别代号及合格证信息;强化销售监管,对全市319家“带牌销售”登记服务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依法取缔违规网点59家。同时加强综合治理,强化外卖行业监管,联合市文明办、市监局开展送教上门活动3批次,教育从业人员156人,对骑手实行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创新宣传方式,在社区网格群推送《老年人交通事故警示录》等视频,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30余场次,覆盖群众2.5万余人;发挥新媒体优势,聘请5名本地网红达人制作发布交通安全宣传短视频23条,浏览量突破40万人次;实施精准教育,对多次违法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开展“上门家访”,以人性化举措推动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此外,市公安局还创新治理模式,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集中警力查处电动自行车“十类”显见交通违法行为6万余起;推进智慧治理,在扬州率先运用AI智能算法,打造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管理、非机动车占道行驶管理等九大应用场景,采集电动自行车非现场违法46万起,落实短信告知预警提醒41万起、执法处罚11万起、警告教育13万起。
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自觉学习贯彻《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做到不骑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守法骑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