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房学志 房安林 记者 葛维祥)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共惠及我市17.8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我市居民由每月最低220元提高到每月240元,于2024年11月30日前调整到位。
据了解,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将一并增长,按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从202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领取金额与本人个人缴费部分挂钩分段进行调整:个人缴费累计金额除以139的计算结果小于等于800元的部分,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含历年增发部分)的3.5%;个人缴费累计金额除以139的计算结果大于800元小于等于1200元的部分,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含历年增发部分)的1.75%;计算结果大于1200元以上部分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