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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3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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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意见——
加快构建形成“433”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本报讯(记者 葛维祥  通讯员 赵仁静)在近日召开的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大会上,市发改委发布并解读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扶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文件,此举旨在致力加快构建形成“433”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根据《高邮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我市将加快打造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高端商务4大功能支撑型服务业,着力发展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康养服务3大品质引领型服务业,培育壮大软件信息、电子商务、节能环保3大能级提升型服务业,构建形成“433”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此次发布的政策意见明确了具体扶持方向和标准,主要涵盖十五个大方面。其中包括:鼓励发展科技服务业。对省科技厅立项建设的科技服务业示范区(特色基地)项目的企业,及扬州市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建设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额度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年应税服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再给予奖励。对取得检验检测资质(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年应税服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8000万元,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独立法人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达100万元。

  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按照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标准,首次被评为国家5A、4A、3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经省主管部门认定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年度应税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奖励。推进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投入超过100万元,且软件投入不少于20%,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新获批的省级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企业、创新示范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年发件量达到150万件且增速在10%以上的快递企业,给予奖励,每多50万件,予以追加奖励。

  此外,还鼓励发展现代金融业、高端商务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文化旅游业、康养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电商平台企业发展直播业务、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在库企业扩大规模、非服务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服务业主体开展示范创建、开展促消费活动等,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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