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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4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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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稳岗

  本报讯(通讯员 胡斌  记者 杨晓莉)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此外, 我市还将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为了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领取到稳岗补贴,市人社局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不需要申请便可享受此政策。据统计,去年,我市共发放2022年度稳岗补贴近2000万元,涉及3811家企业,惠及61529人;全年发放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1547人次,共计2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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