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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高邮分中心交出2023年“亮眼”成绩单
2024年04月02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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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进福祉促发展 共筑幸福好生活
——住房公积金高邮分中心交出2023年“亮眼”成绩单
高邮分中心与市总工会结对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住房公积金高邮分中心开展“企业走访送服务”活动
江苏省住建厅领导来邮指导高邮分中心工作
高邮分中心获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技能和服务礼仪大赛二等奖
高邮分中心志愿者开展政策宣讲志愿服务活动

  2023年,住房公积金高邮分中心继续围绕扬州市中心下达的目标任务和高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党务、业务、服务“三务”统筹发展,盯紧目标、靠实举措、扎实工作、统筹兼顾,高效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注入了强大动能。

  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2023年,住房公积金扩面缴存工作超额完成高邮市政府确定的全面目标任务,13个乡镇园区连续第七年完成全年扩面任务,实现“满堂红”。其中,新市民缴存人数达到了2102人。全年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172个,新增缴存职工7278人,归集资金9.21亿元(不含结息),多项指标创近年来新高。此外,2023年,分中心还共向833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5亿元,同比增长22.3%。

  二、精益求新强服务

  1、打响“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分中心始终围绕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提升这一目标,主动靠前服务全力助企惠民。2023年,共走访企业近40家,举办多场政策宣传会;共办理预约服务70多笔、提供延时服务100多人次,周六和节假日增时服务共办理线下业务近200笔,线上业务1000多笔。分中心服务大厅获评“扬州市文明有礼示范窗口”。

  2、推进“一城两点业务通办”服务新格局。为更好地适应优化营商环境,分中心持续推进并不断完善“一城两点”的高效服务模式,调整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缩短审批周期、提高服务效能,收到了地方政府和广大缴存职工的一致好评。窗口“好差评”满意率一直保持100%,多次获评季度“流动红旗窗口”,窗口人员多次获评“服务明星”。与此同时,去年,分中心新推出的“节假日增时服务”“亮码可办”“陪跑帮办”等特色服务,也广受群众好评,有多项特色、创新工作先后荣获省18项荣誉。

  3、加热“民生温度”绘就幸福底色。分中心开创爱心帮扶“温情”新模式,从帮扶对象的角度精准施策,暖心帮扶。去年,先后参加了送桥镇、团市委、周山镇等多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各项爱心帮扶捐赠活动,共计投入近20万元资金和物资,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责。

  三、固本强基提质效

  去年以来,分中心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精气神”,通过持续开展“六聚焦六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不断练就过硬本领“强素质”,严格按照服务标准化要求,持续推进业务大厅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对窗口职工以及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银行柜台人员进行一对一专门指导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集中展示窗口人员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道德讲堂、“阅读服务之星”评比等形式,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努力练就干事创业“铁肩膀”,积极做好网格值班工作,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困难户帮扶等活动,为我市各项文明实践工作贡献出一份力量。

  住房公积金政策小贴士

  一、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可贷额度: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我市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60万元、100万元,具体贷款数额由分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稳定性、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余额、房价总金额、信誉度、偿还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第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自9月28日起,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上浮10%、20%;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在享受绿色建筑贷款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再进行相应上浮,即:根据我市现行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其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再上浮10万元、2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还款期限可延长5年。    

  3、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首套房贷款利率1—5年2.6%,6—30年3.1%;对缴存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均为30%;大专及以上人才、多子女职工家庭(单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适当放宽至20%。二套房贷款利率1—5年3.025%,6—30年3.575%.灵活就业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均为30%。

  二、查询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以及线上业务办理的种类?

  扬州公积金中心已开通微信公众号、建行APP、招行APP、苏服办等多种线上服务渠道。

  目前线上业务办理的种类:公积金账户查询、公积金业务办理、公积金业务预约、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公积金账户查询包括:基本信息查询、缴存明细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还款明细查询。

  公积金业务办理包括:提高月供、公积金按月还贷签约、公积金按月还贷终止、外市公积金转入申请、手机号码变更、银行卡变更、出具证明(异地缴存证明、个人缴存证明、还贷明细证明、贷款还清证明等)、一年两次还商贷提取、购买商品房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无房(租房)提取、封存半年提取、退休提取、结清公积金贷款、部分冲还公积金贷款、逐月还商贷签约。

  光荣榜

  2023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缴存工作先进单位

  一、标兵单位(3个)

  城南经济新区管委会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界首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6个)

  菱塘乡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高邮镇人民政府   

  卸甲镇人民政府   汤庄镇人民政府   周山镇人民政府

  三、优秀单位(4个)

  龙虬镇人民政府  三垛镇人民政府  

  临泽镇人民政府  甘垛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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