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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8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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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3年空气质量“成绩单”出炉
主要指标全省排名较上年升3位

  本报讯(通讯员 毕峰 记者 孔令玲)记者近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3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32.6微克/立方米,持续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列扬州市9个县市区功能区第3;优良天数比率79.1%,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在全省54个县市区排名分别较2022年上升3位。

  2023年,我市打出了一套组合拳,较好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2023年高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细化年度重点治气任务和工程项目清单,共完成扬州市大气计划工程项目175个、高邮市大气计划工程项目492个。聚焦重点行业和影响空气质量的关键指标,有序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完成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147台、VOCs综合治理项目39个,实现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原料源头替代45家,纳入“碳管家”平台管理企业161家,完成重点区域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10座。

  工业园区是排查整治的重点。我市以乡镇(园区)为主体,对全市27个工业园区(集中区)废气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核实2188家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情况,编制应急减排清单企业331家,及时发布污染过程应对和污染预警通知,动员各部门开展污染应对,联防联控。推行大气主要污染物区域平衡制度,上报氮氧化物减排总量约490吨、挥发性有机物约610吨,均超额完成下达的约束性减排任务,为全市新建项目落户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总量空间。

  此外,去年生态环保资金上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全市共入库中央库项目1个、省库项目4个,入库数量和入库率均为近年最高,实现中央资金项目入库“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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