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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6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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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本报讯(通讯员 苏珍 记者 杨晓莉) 近日,我省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实施。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同步调整到位,75436名退休人员的补发额全部到账。

  根据调整方案,今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普遍调整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固定额部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3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1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此外,继续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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