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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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9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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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保障我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正常运行,根据《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对高邮经济开发区园区工业污水排放企业,按排放流量收取工业污水处理费。

  1、收费对象: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污水排放企业。

  2、收费标准:按园区污水处理厂当年处理单价的70%标准执行,并签订相关协议。

  3、收费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后正式实施。

  政策咨询:王志平  13773308088

  朱   健  13773553507

  特此公告。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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