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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完成

  本报讯(通讯员 卢锦超 记者 孔令玲)记者3月30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经过3年多时间的精心编制,目前,《高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编制完成,待按流程上报省政府获批后,将正式启用。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根本依据。自2019年国务院、省政府下达规划编制工作任务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及编制工作专班,并召开规划编制动员大会,落实编制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专题听取规划编制工作汇报,为规划编制重点指明方向。2022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议意见。今年3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

  据了解,我市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域范围1921.78平方公里(288.27万亩),中心城区范围西至京杭大运河,北至东平河,东至京沪高速,南至S333,面积82.01平方公里(12.30万亩)。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至2035年,市域常住人口由70.96万人增长至80万-85万人,城镇化率由59.6%提升至75%左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由29.57万人增长至40万-45万人。

  2022年10月14日,我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正式启用。在“三区三线”划定基础上,我市稳步推动规划编制,谋划发展目标与定位,擘画市域空间蓝图,推动山水林田湿系统治理,细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布局,科学编制规划方案。划定了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规划构建“一带五区”的市域空间格局,以京杭大运河文化带引领高邮湖生态保育区、城市集聚区、科创引领区、特色产业提升区、农旅文脉融合区协同发展。规划构建了“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体系,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规划形成“两轴、两核、四区、多廊”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优化功能布局,建设魅力宜居中心城区。

  为落实国家、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管理要求,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划分为“二级三类”,“二级”包括县市级和乡镇级,“三类”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管控传导下位规划。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开展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动态监测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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