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亚春现任高邮市人民法院刑庭员额法官。自2013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不懈的精神不断精进审判业务。今年1月被扬州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坚守拼搏奋斗原则,勇当法治社会螺丝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期间,审结了多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各被告人均服判息诉,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的基本任务。审理的被告人嵇某等十二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公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多达七十余本,涉案金额6亿余元,给本地集资参与人造成的损失数额2亿余元,已有多名集资参与人上访、信访,是一起影响面广、涉及金额大、涉及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件。本案审理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困难,如因疫情影响对于关押在不同看守所的被告人无法同时开庭、案件卷宗数量众多金额巨大易出差错、被告人人数较多存在量刑平衡等问题,但随着对案情的把握,各种问题也迎刃而解,最终如期完成了结案任务。
注重法、情、理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年来,因邻里矛盾、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在农村地区发案率较高,被害人基本对引发矛盾纠纷存在一定的责任,存在矛盾持续时间长、化解难、积怨深等特点,在该类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将调解矛盾纠纷作为刑事判案工作的重点。虞亚春审理的一起邻里间因宅基地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与被害人是隔壁邻居,因房屋间的巷道问题积怨数十年,后双方发生打斗致被害人受轻伤。考虑到本案系邻里矛盾引发,且积怨较深,若简单粗暴适用法条规定对被告人判处刑罚,不但不会解决矛盾反而会导致双方积怨更深,从而引发更大的社会风险,故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邻里间的矛盾方面。双方积怨已达数十年,调解工作困难重重,但经多次深入村基层组织、案发现场组织双方调解,与被告人、被害人家属谈话,利用亲属劝解、村基层组织参与见证等方式,促使原先见面如仇的二人在法庭上达成和解,将存在积怨十余年的邻里矛盾予以化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坚守廉洁底线,展示人民群众眼中的法官形象。虞亚春始终将清正廉洁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追求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她不断反省,提高自身修养,增强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的坚定性与自觉性,增强自身免疫力,坚决保持高度警觉性,使廉洁之剑长悬心头。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来,虞亚春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动,努力展现一名人民法官廉洁奉公的基本形象。